每個人對愛情的定義都不同,而我想在所有善變的事物里,找到屬于我的永恒。
3
分手后,我聯系不到宋宣宣,整夜整夜睡不著。
為了躲我,熟悉的地方她都不會去,朋友那里也不會住。一個女孩子能去哪兒,住酒店多不安全。
宋宣宣一向外剛內柔,嘴硬心軟,做事講究解決方法,沒轍的事情也要努力想轍。但這次鬧這麼大也是有原因的,當然主要原因在我。
事情說來也簡單,自從定了婚期之后,她就一直處于亢奮狀態,每天興致勃勃地忙活著婚禮的各種事宜。
等忙完,回過神來才發現,最重要的一件還沒做——挑婚紗。
我充分調動最大耐心,平常總是忙得腳不沾地,什麼事情都交給宋宣宣處理,這次我發揚了一個準老公的基本覺悟,整整一個月都在陪著宋宣宣到處試婚紗。
宋宣宣是極漂亮的,無論出于主觀還是客觀我都這麼說,以至于每次她從試衣間走出來時,我滿腦子都在想,這婚紗能不能配得上她的美貌。
然而,我卻沒有察覺,在這一個月里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:“這件不適合你。”
昨天下午,宋宣宣試了一件婚紗,簡約大氣款。她從穿上一直到脫下來,念叨了八百遍好喜歡。可是我嫌它不夠高級,缺乏設計感,不能很好地襯托宋宣宣明艷動人的氣質。
我說:“咱們要不再看看,這件不夠好,不適合你。”
宋宣宣沉默了。
我愣了一下,沒有搭話,我知道再說一句話,這個問題就要上升到另一個高度了。
那天我付了婚紗定金,說第二天來取。結果第二天我到了婚紗店,老板說婚紗已經被宋宣宣退掉了。
走出店門,我很自責,打電話給宋宣宣,她掛斷了,隨即發來消息:“我要出差一個月。”
我心知肚明,她只是心里難受,想找機會躲一個月。無論我怎麼向她道歉,說軟話,她都不回。
一個月后,我收到了分手的消息,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她人了。
即使我知道,無論什麼情況她總能照顧好自己,但還是忍不住擔心。
她對我永遠都是主動的,是義無反顧的。而我太理智了,在這場看似對等的感情里,我對她一直缺少一種偏愛。
或許一切可以追溯到剛開始的時候。
那時我認為我和宋宣宣是一樣的人,只要和她在一起,我就可以一直做我自己,不去遷就什麼,也不必做違心的事,我們可以各自在一個舒適的位置上做自己。
我已經太習慣這種模式,可這世上沒有那麼容易的事。做自己雖易,維系感情卻難。
4
我和宋宣宣在一起,始于一個誤會。
那時正準備分文理班,我想去文科尖子班,但縱使我勤勉地死記硬背,政治成績始終上不了90分。宋宣宣是班里的政治常青樹,我就想找準機會,主動和她套個近乎。
她是公認的冷面美人,整天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,戴著耳機低著頭,不喜歡跟人說話。
我也差不多,每天除了學習和打游戲之外基本沒有其他的興趣愛好,也不跟班里的男同學出去打籃球,所以沒什麼朋友。
也不是沒交過朋友,只是后來因為各種變故疏遠了,我疲于應付這種轉瞬即逝的友誼,老路是我多年來留下的碩果僅存的朋友。
冰山碰冰山,這事兒可謂對癥下藥,得心應手。在我的分析指導下,老路多方調查打探,最終發現攻克宋宣宣有兩個突破口。
第一是她熱愛文學,第二是她喜歡聽周杰倫的歌。本人不才,恰好是文學小天才與周杰倫死忠粉。
機會很快就來了,學校文學社團破天荒搞了一次校園三行情書大賽。由于“情書”二字實在是太不符合高中生價值主流,頓時引發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們內心深處的叛逆,全校爭相參與,盛況空前。
我的作品被評選為第一,登在校報頭條——
你走過的地方沒有風,
我在冬日沉眠,醒來時滿目春風,
從此,我在人間等風。
——《只等風》
此后,我一下子成為校園紅人,雖然只是短暫地紅了一陣子,但是我達到了目的,成功吸引了文學社骨干宋宣宣的注意。
走廊里遇上,我戴著耳機,邁著蓄謀已久的步伐和她迎面擦肩。
不出所料,宋宣宣從身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。我回頭,她對我比了一個大拇指:“程同學,詩寫得不錯。”
她眼睛雪亮,帶著欣賞的笑意,修長的手握著一本書,揚起臉對我點點頭。
陽光恰到好處地灑在她的臉頰,光暈罩住她有一絲朦朧的味道。她步履輕盈地行走在發光的塵埃里,美得像一首抒情詩。
我瞥了一眼她手上的書,是馬爾克斯的《霍亂時期的愛情》。
她看向我手機屏幕上的歌曲名,眼里閃過一絲驚喜:“你也喜歡周杰倫?”
“是。”我點頭。
從那之后,我們的關系一日千里,成為相熟的好朋友。
有一次爸媽不在家,我發消息把宋宣宣約到家里。